涼山州特殊困難兒童生活補助資金再提標,城市最低460元/月/人
作者: 來源:涼山州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 時間:2016-08-26 10:18:54 閱讀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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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切實保障我州特殊困難兒童基本生活,解決教育、醫(yī)療等困難,2012年,涼山州委、州政府先后制定出臺《關(guān)于切實做好特殊困難兒童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涼委辦〔2012〕42號)和《涼山州特殊困難兒童救助管理實施辦法(試行)》(涼府辦發(fā)〔2012〕55號),明確了我州特殊困難兒童救助保障原則、范圍、標準、程序、工作職責、資金籌集管理等實施辦法,并按照“略高于城鄉(xiāng)低保標準、低于孤兒生活保障標準”的原則,建立了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。州委、州政府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,在全省乃至全國率先建立了特殊困難兒童救助保障制度。隨著國家兒童福利救助政策的補充完善和相關(guān)部門的意見反饋,《辦法》已不適用當前救助工作,我州及時修訂《辦法》,對申請享受特殊困難兒童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等重要內(nèi)容做了修改,目前新修訂的《辦法》已通過州政府十屆第四十八次常務(wù)會議審議,并于今年5月印發(fā)實施。
我州的特殊困難兒童是指失去了父母的正常照顧,而自己又不具備生活能力的l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。具體包括以下六類:
(一)父親死亡,母親改嫁或失蹤無人撫養(yǎng)的;母親死亡,父親失蹤無人撫養(yǎng)的;
?。ǘ└改敢环剿劳?,另一方服刑或勞動教養(yǎng)的;
?。ㄈ└改鸽p方服刑或勞動教養(yǎng)的;
?。ㄋ模└改敢环剿劳?,另一方重殘或喪失勞動能力的;
?。ㄎ澹└改鸽p方重殘、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;
?。┙?jīng)當?shù)乜h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情況。
2012年,全州開展特殊困難兒童救助保障工作以來,我州特殊困難兒童在納入城鄉(xiāng)低保的基礎(chǔ)上,享受專項生活補貼,2015年生活補助資金達到農(nóng)村最低295元/月/人,城市最低395元/月/人。
2016年由于低保保障標準提高,我州特殊困難兒童生活補助資金再提標,達到農(nóng)村最低350元/月/人,城市最低460元/月/人。
截止7月底,全州共有19072名特殊困難兒童納入保障,其中:城市特殊困難兒童289名,農(nóng)村特殊困難兒童18783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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